11月29日,聯署發起人、中大學生關靖豐(Miles),被警察國安處以煽動罪拘捕。有關的拘捕,懷疑是因關靖豐發起「大埔宏福苑火災關注組」聯署有關。該聯署提出四項訴求:持續支援受災居民、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重新審視工程監管制度,以及全力追究監管疏忽並問責政府官員。截至被捕前,聯署已獲逾萬人簽署。關注組的社交媒體專頁及聯署帖文在關靖豐被捕後,已經關閉。
香港人權資訊中心就聯署發起人關靖豐被捕一事作出以下回應:
「國安警拘捕聯署發起人,再次突顯港府濫用《煽動罪》打壓和平及正當的意見表達。今次的拘捕完全違反《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公約》)對言論及表達自由的保障,以國家安全之名侵害基本人權。
聯署發起人關靖豐提出的訴求——保障災民權益、查明火災真相、改善公共安全——均屬於合理的公民意見,完全受《公約》所保障,與危害國家安全毫無關聯。當局以此為由拘捕公民,反映現行執法已將關注災難與公共利益的正常表達視為犯罪。
案件充分說明,香港已淪為一個連災難後公民表達關注都可能被定罪的『警察城市』。」
「駐港國安公署將公民關注標籤為『以災亂港』、『政治野心』,實屬扭曲事實。災民及家屬有權知道真相,亦有權要求當局徹查事件並追究責任。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第34號一般性意見》明確指出,對公共事務的評論應受最高程度保障,單純批評政府或要求問責不應被視為對表達自由的合法限制(註一)。市民透過聯署表達關注、要求獨立調查,正正是行使《公約》第19條保障的表達自由,以及第25條保障的參與公共事務權利。」
「值得注意的是,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於2022年審議香港人權狀況時,已明確建議香港政府廢除煽動罪等過時法律,停止以言入罪(註二)。然而當局不但沒有改善,反而變本加厲,對香港社會造成嚴重寒蟬效應,令市民不敢就公共事務發聲。」
香港人權資訊中心呼籲香港政府:停止濫用國家安全法律打壓和平表達,不應就關靖豐的聯署行動提出檢控,並履行《公約》義務,保障市民的言論自由及參與公共事務權利。同時,當局應成立公開透明的獨立調查委員會,徹查今次火災成因及監管漏洞,並依法追究涉案人士的刑事責任,保障吹哨者及表達意見的市民,而非打壓提出合理訴求的公民。
註一: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第34號一般性意見:第十九條:見解自由和言論自由》
註二: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於2022年3月發表《審議結論》(CCPR/C/CHN/CO/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