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權資訊中心對「支聯會拒交資料案」(FACC 10/2024)的終審法院判決作出以下
回應,我們強烈譴責律政司、保安局及警察國安處在執行《香港國安法》及《實施細
則》時,對刑事法律作出根本且原則性的錯誤詮釋與運用。我們要求香港政府立即停
止濫用國家安全法律、恢復司法公正、確保被告人享有公平審訊權及尊重基本人權,
並參照聯合國人權專家建議,儘速廢除《香港國安法》。
- 錯誤的法律詮釋與運用
終審法院的判詞顯示,律政司及警察國安處在執行《實施細則》過程中,以詮
釋法律的方式,於《實施細則》附表5第3條中新增未經明文規定的新元素(即
警務處長只需合理地相信某人或組織是外國代理人,而無需證明事實上該人或
組織是外國代理人,便可引用該條文),從而不當地降低相關條文行使權力的門
檻和其衍生罪行的定罪門檻。此外,有關部門亦扭曲刑事法律原則,不當運用
公眾利益豁免權,刻意以不披露證據的方式,對被告人進行可導致司法不公的
檢控。 - 政府及有關部門的責任
律政司、保安局與警察國安處在本案中錯誤詮釋及運用法律,已對被告人造成
嚴重不公及實質傷害。這些部門應對他們作出公開道歉,並就非法監禁及錯誤
定罪作出賠償。 - 司法判決的偏誤與憂慮
我們對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及裁判法院在本案中就相關法律問題作出的錯誤判決
表示遺憾。特別令人憂慮的是,下級法院的國安法指定法官似乎傾向將國家安
全置於人權保障及被告人公平審訊權之上,對律政司及警方的主張照單全收,
最終導致嚴重錯誤的法律裁決與定罪。
香港人權資訊中心堅信,法治與人權是香港社會的基石。本案反映當局如何濫用國家
安全法律,受害人需要經歷監禁及提出兩次上訴,才能取得一個乎合常識的結果,這
並非一個尊重人權和法治社會的正常情況。我們強烈呼籲香港政府立即停止濫用法律
權力,打壓政治異議者,並依聯合國人權專家建議,儘快廢除《香港國安法》,以恢復
司法公正、保障被告人公平審訊權,並切實維護基本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