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 2026年6月5日】 2026年6月4日為天安門事件37週年。在2020年《香港國安法》實施前,香港曾是中國境內唯一能公開舉辦六四悼念活動的地方。然而,如今香港政府將悼念六四等同於顛覆國家政權。
「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支聯會)成員何俊人、鄒幸彤及李卓人,正因相關活動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三人至今已被審前拘留近5年,法院至今仍未作出判決。香港人權資訊中心促請香港政府採納聯合國人權條約機構及多位人權特別報告員的建議,立即釋放三人;並廢除現行《香港國安法》,確保所有涉及國家安全的法律與立法過程,皆符合《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下稱《公約》),並讓民間社會與公眾進行自由、公開且有意義的參與。
六四期間集會絕跡 警力嚴密佈防
在《香港國安法》與相關國安法規的箝制下,香港市民失去了受《公約》及《基本法》所保障的和平集會權利與表達自由。根據警方公開資料及本中心數據庫顯示,在2026年6月1日至6月5日期間,警方未有就任何遊行或集會發出「不反對通知書」。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在2024年及2025年同期,仍有與六四事件無關,屬於宗教性質的遊行集會獲准舉行,今年則完全絕跡。
在今年6月4日當天,儘管全港沒有任何集會或示威的跡象,當局依然派出防暴裝甲車及反恐警察在銅鑼灣一帶進行高調巡邏。本中心整合媒體報導統計,當日至少有6人僅因和平的表達行為而被警方強行帶上警車送走;另有2人因和平展示手勢及進行禱告,遭警方警告其行為涉嫌「煽動」。同日,大量制服與便衣警察於銅鑼灣維多利亞公園內,對逗留的市民進行密集式截查與搜身。
另據媒體引述警方消息,6月4日共有五男兩女(年齡介於17至79歲)因涉嫌「作出擾亂秩序行為」而被警方截查並帶離現場,隨後獲准離開。
批評警方違背「正面責任」 聯合國報告指摧毀記憶屬「二次傷害」
香港人權資訊中心強烈批評當局任意行使警權,以各種高壓手段阻礙並限制市民行使法律保障的言論與集會自由,剝奪市民和平悼念死難者與表達個人意見的權利。中心指出,這已嚴重違反政府應協助市民進行和平集會與表達意見的「正面責任」。警方動輒以「擾亂秩序」為由將市民帶走,並隨意指控市民涉嫌煽動,皆屬違反國際及本地人權法的濫權行為。
此外,聯合國「尋求真相、正義、賠償和保證不再發生問題特別報告員」在2020年提交的專題報告中曾明確指出:建立紀念碑與舉行紀念儀式,是社會確保歷史悲劇「不再發生」(Non-recurrence)的必要條件。 當局摧毀公共記憶、禁絕悼念的行為,等同對受害者與其家屬造成「二次傷害」,更會助長有罪不罰的文化。本中心對此予以強烈譴責,並呼籲國際社會持續關注香港全面萎縮的人權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