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關注參與之公民團體安危 中國拒絕保證不作報復 港府以片面資料為《國安法》及打壓工會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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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委員會(委員會)一連兩日對香港、澳門及中國大陸人權狀況的審議,已於香港時間昨晚8時完成。委員會將於本年3月6日發表審議結論,詳述對三地人權的關注和改善建議。

由26名大陸官員、10名香港官員及3名澳門官員組成的中國代表團,在兩天的會議上回應了委員提出的多條問題,但大多只是讀稿重申既有立場及全面否認指控,沒有承認侵犯人權或承諾改善。其中,大陸及香港官員拒絕明確承諾不會向參與審議的公民團體作出報復,而香港官員亦以片面資料為《國安法》辯護,詳情如下:

拒絕保證不追究公民團體

委員會副主席Michael Windfuhr在開首發言時特別提到,歡迎公民社會在是次審議中的貢獻,但根據其獲得的資料,中港澳的人權捍衛者因為擔憂會遭受報復,所以在參與審議或提交報告時可能面對困難,他對此感到遺憾。他續指,委員會亦關注許多向委員會或其他條約組織提交報告的非政府機構,都被迫以流亡方式工作。因此,Windfuhr要求中國代表團確保相關人士和團體不會在審議結束後遭到報復 。

不過,中國外交部國際司副司長孫磊以普通話回應時,只是含糊地表示相關的公民團體「不應該有這方面的擔心」,並無正面承諾政府不會作出報復 。至於保安局首席助理秘書長黃添培以英語發言時,亦拒絕明確保證不會追究相關團體,僅表示與國際組織進行的「正常交流和接觸(“normal interaction and contacts)」都是受到《基本法》及香港法律保障 。

就此,香港人權資訊中心(本中心)發言人表示:

「對於中國及香港政府拒絕保證不報復公民團體,本中心表示非常失望及憂慮。本中心強調,公民團體的貢獻非常重要,可以協助委員會及其他國際組織全面了解締約國的真實人權狀況。若公民團體在報復的威脅下減少或拒絕參與審議,將會大大削弱委員會及其他國際組織監察締約國人權狀況的能力。」

香港政府拒絕承認《國安法》侵犯人權

會上,多名委員都點名提及港版《國安法》及相關法例對香港人權帶來的影響。有委員關注法律對「國家安全」的定義不清晰,似乎所有範圍都可被視為涉及國安,加上《國安法》下政府有權決定甚麼行為是涉及國家安全,因此他質詢港府如何避免法律引致隨意的決定。有委員則關注國安法律對學術自由的限制,以及對文化、藝術、圖書、課程等的審查控制。

不過,香港官員一概否認《國安法》侵害人權,反而強調條文已保障各項權利。對於廢除《國安法》的訴求,保安局首席助理秘書長黃添培表示,香港現時仍然面對不同的國安威脅,因此持續實行《國安法》及其他國安法律對於維持香港繁榮穩定是不可或缺的。他又重申,《國安法》是根據法律及證據執法,與涉事者的政治背景無關。至於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的案件,黃添培以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為由拒絕回應。

對此,本中心發言人表示:

「事實上,《國安法》生效以來,香港的公民社會空間嚴重收窄,言論自由、集會自由及學術自由都受到侵害。大量公民團體在壓力下解散,餘下的公民團體亦被迫減少發言或行動。委員的憂慮及關注都是建基於事實,本中心亦已在早前提交的報告中詳細列出相關事例及證據(見報告第20至37段)。」

港府以片面資料否認打壓工會

香港政府亦在會上否認打壓及政治審查工會。勞工處助理處長(政策支援)張凱珊表示,香港工會數目由2019年的917個增加至2020年的 1454個;又指在2021至2022年取消註冊的176個工會中,只有1個是由政府撤銷註冊,另外175個都是自願解散或取消註冊。

不過,本中心發言人表示:

「根據勞工處數據,香港工會的申報會員總人數連續兩年下跌,合共大幅下降34,539人,反映整體工會活動的發展不進反退。本中心亦已在早前提交給委員會的報告反映此項事實,但勞工處仍然選擇性提供資料以圖誤導委員會。」

「另外,『自願解散』的說法並非真相,事實上多個工會(例如職工盟和教協)都是在政府官員及親中媒體點名威嚇的巨大壓力下,以安全為由被迫解散。此外,政府又透過行政措施及法例阻撓和滋擾工會的活動及運作,損害《基本法》及《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保障的工會權利(見本中心報告第71至94段)。勞工處無視工會承受的威脅而聲稱它們是自願解散,令人遺憾。」

本中心促請委員會對香港惡化的人權狀況表達關注,以及要求香港政府停止一切侵害人權的行為及作出即時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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