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權資訊中心發表報告 總結港府未有採納聯合國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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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7月27日,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委員會)就香港政府實施《公民權利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公約》)的狀況發表審議結論,提出一系列觀察及建議。

基於審議結論已發表超過半年,香港人權資訊中心(本中心)認為有必要檢視港府有否採納及落實委員會提出的建議。因此,本中心撰寫了一份報告,紀錄自去年7月27日至本年3月31日為止的約八個月內,港府對審議結論的具體行動和回應。

本中心發現,港府不但拒絕採納委員會的建議,而且在多方面都加劇了對人權的侵犯。本中心對此表示非常失望,並要求港府立即落實委員會的建議,及停止一切對人權的侵害。本中心指出,港府有義務履行《公約》的所有條文及尊重《公約》規定的監察制度,政府應該是在非常強而有力的理據支持下才可以拒絕委員會提出的建議。

按此閱讀報告全文(只有英文),歡迎各大傳媒報道及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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