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就香港發表「問題清單」 促港府2月前交代國安法下兒童表達自由、理大圍城及被捕者家屬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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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10月22日)
【香港/日內瓦】—— 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下稱「委員會」)近日正式發表針對中國(包括香港及澳門特別行政區)落實《兒童權利公約》的「問題清單」(List of Issues)。香港人權資訊中心樂見委員會準確掌握了香港兒童目前面臨的嚴峻處境,並採納了中心在早前提交的報告中所提出的大部分核心關注。這標誌著香港政府長期在體制內拒絕面對、未能妥善處理的重大人權爭議,如今必須在聯合國全面交代。

香港人權資訊中心於本年8月初向委員會提交了詳盡的書面報告,並出席了針對委員會專家的簡報會,直接向聯合國專家強調及闡述香港兒童正面對的嚴峻人權危機。清單的最終內容,反映游說工作成功促使人權專家聚焦香港的真實困境。

國安法下的表達自由與 2019 年社會運動

問題清單顯示,委員會強烈關注兒童的意見未獲當局充分重視。委員會明確要求港府交代,在國家安全法例下,當局如何確保兒童能在免於遭受檢控恐懼的情況下,安全並自由地表達意見;同時亦對兒童獲取資訊的權利受到嚴格審查表示關注。

此外,針對 2019 年反修例運動,委員會直接要求港府就警察暴力指控、逾 1,700 名學生被捕及控以「暴動」罪的情況,以及 11 月的「理大圍城」事件作出具體交代。這些都是特區政府至今在本地機制內一直拒絕回應的重大人權問題。

兒童司法、羈留待遇及父母遭羈押的影響

在兒童司法與羈留系統方面,委員會提出了多項針對性的提問,重點包括:

  • 酷刑及不人道對待: 關注羈留設施內可能發生的酷刑及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CIDTP),以及相關監察機制是否有效。
  • 反恐及國安條文的合法性: 明確要求港府解釋,其反恐及國家安全條文是否符合《兒童權利公約》第37及40條中有關剝奪兒童自由及兒童司法權利的國際標準。
  • 被羈留者子女的權利: 針對近年大量人士被捕或還柙,委員會特別關注父母或照顧者遭到羈押對兒童的影響,要求當局交代如何保障這些兒童的權利與福祉,包括確保他們與被捕父母維持聯繫和探視的權利。

社會福利、精神健康及缺乏獨立監察機制

除了公民及政治權利,委員會亦關注香港兒童日常面對的歧視、校園欺凌及日益嚴重的青年自殺危機。同時,委員會要求香港設立完全符合《巴黎原則》的獨立人權機構以處理兒童投訴,更明確要求當局說明採取了甚麼具體措施,以保護兒童權利倡議者免受《港區國安法》的報復。

上述各項僅為這份長達11頁「問題清單」的部分重點例子。整份清單的涵蓋範圍極為廣泛且深入,全面審視了香港兒童在社會各層面所面臨的種種挑戰。

聯合國審議程序與後續

在程序上,這份「問題清單」是聯合國專家在綜合審閱了政府提交的報告以及民間團體的資訊後所正式採納的。委員會要求香港政府於 2027年2月15日前就清單內容提交書面回覆以利審議。其後,委員會預計將於 2027 年下半年與政府代表團進行正式審議會議,會後將發表「結論性意見」,正式指出委員會的觀察和改善建意。

香港人權資訊中心發言人表示:「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這份『問題清單』長達11頁,超越了以往對中國及近期其他國家的審議,更有大量涉及香港的篇幅,反映了他們對本港兒童狀況的深切關注。」

「《兒童權利公約》自1994年起已適用於香港,政府有責任尊重及保護這些權利。然而近年來,我們看到當局的政策與法例往往無視甚至侵害了對我們下一代的保障。是次審議是一個及時且重要的機會。特區政府有絕對責任嚴肅、真實地回應『問題清單』,使公約機制能有效檢視並改善香港人權。」

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就中國(包括香港及澳門特別行政區)發出的「問題清單」:
https://tbinternet.ohchr.org/_layouts/15/treatybodyexternal/Download.aspx?symbolno=CRC%2FC%2FCHN%2FQ%2F5-6&Lang=en

香港人權資訊中心向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提交報告:https://tinyurl.com/HKCHR-CR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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