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人權專家發信表示《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不符國際人權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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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位人權狀況特別報告員(下稱「專家」)向中國政府就香港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發
出函件,他們重申聯合國人權機制多次對《香港國安法》提出的意見,並根據國際人權法
和標準仔細審視條例,清楚地指出《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條例》)的人權問題,並提出
了重要建議。

函件長達 18 頁,針對《條例》內的多項條文進行回應,並詳細引述了適用的國際人權法
和標準,以及有關條文不符人權的理據。專家直指《條例》嚴重且不當地限制人權自由,
並且不符合《世界人權宣言》、《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國
際公約》對人權保障的要求。專家特別指出,《條例》多處欠缺清晰定義,包括「國家安
全」、「勾結境外勢力」等構成多項刑事罪行和行政措施的重要概念,實施《條例》將導致
大量人權侵害。專家並且多次指出《條例》不符《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對限制權利
的法律確定性的要求。專家直言,廣泛的定義必然涉及任意和歧視性的執法風險。

專家指出,《條例》多處不當地限制言論自由,而言論自由是行使其他受保障權利所必不
可少的原素。專家亦批評港府無視聯合國人權機制過去多次對《香港國安法》和相關法例
提出的意見,並關注公民社會和人權捍衛者可能遭到報復的問題。

專家建議重新全面審視《條例》,以確保其符合人權要求,包括跟進聯合國人權專家過去
多次提出的批評和建議,並仿效英國和澳洲設立獨立機制,定期監察和審查香港的反恐和
國家安全措施和法例以確保所有做法符合人權要求。

香港人權資訊中心發言人表示:「聯合國人權專家迅速和主動地跟進香港《維護國家安全
條例》的人權問題,顯示專家認為此法例對香港人的人權和自由是一項迫在眉睫的的威
脅。國際社會應密切注視香港政府如何運用法例進行進一步的鎮壓。」
香港人權資訊中心呼籲香港政府立即認真跟進專家在函件中就《維護國家安全條例》違反
人權標準的觀察和建議,並立即暫緩實施《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以免進一步侵害香港人
權。

參考資料:
函件於 3 月 22 日發出,並按機制在聯合國網頁公開。函件連結:
https://spcommreports.ohchr.org/TMResultsBase/DownLoadPublicCommunicationFile?gId=28893
六位人權專家包括:

  1. Irene Khan: 意見和表達自由權特別報告員
  2. Farida Shaheed: 受教育權特別報告員
  3. Clement Nyaletsossi Voule: 和平集會自由權和結社自由權特別報告員
  4. Mary Lawlor: 人權維護者處境特別報告員
  5. Margaret Satterthwaite: 法官和律師獨立性特別報告員
  6. Ben Saul: 反恐與人權問題特別報告員

這六位人權專家為聯合國其中一個人權機制–人權理事會特別程序的人權狀況特別報告員。根據聯合國人權特別程序的機制,特別報告員可就不符國際人權法和標準的法案、法例、政策和做法,向政府發出來文(即函件)。此程序重申國家政府維護國際人權承諾的責任和義務,對可能的人權侵害提出關注,促使避免或停止人權侵害,並進行調查和補救。來文程序牢牢地根基於國際人權法,涉及包括公民、文化、經濟、政治和社會權利在內的所有人權。所有函件及收到的回覆都會以報告形式交聯合國人權理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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