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位人權狀況特別報告員(下稱「專家」)向中國政府就香港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發出函件,他們重申聯合國人權機制多次對《香港國安法》提出的意見,並根據國際人權法和標準仔細審視條例,清楚地指出《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條例》)的人權問題,並提出了重要建議。
函件長達 18 頁,針對《條例》內的多項條文進行回應,並詳細引述了適用的國際人權法和標準,以及有關條文不符人權的理據。專家直指《條例》嚴重且不當地限制人權自由,並且不符合《世界人權宣言》、《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對人權保障的要求。專家特別指出,《條例》多處欠缺清晰定義,包括「國家安全」、「勾結境外勢力」等構成多項刑事罪行和行政措施的重要概念,實施《條例》將導致大量人權侵害。專家並且多次指出《條例》不符《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對限制權利的法律確定性的要求。專家直言,廣泛的定義必然涉及任意和歧視性的執法風險。
專家指出,《條例》多處不當地限制言論自由,而言論自由是行使其他受保障權利所必不可少的原素。專家亦批評港府無視聯合國人權機制過去多次對《香港國安法》和相關法例提出的意見,並關注公民社會和人權捍衛者可能遭到報復的問題。
專家建議重新全面審視《條例》,以確保其符合人權要求,包括跟進聯合國人權專家過去多次提出的批評和建議,並仿效英國和澳洲設立獨立機制,定期監察和審查香港的反恐和國家安全措施和法例以確保所有做法符合人權要求。
香港人權資訊中心發言人表示:「聯合國人權專家迅速和主動地跟進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人權問題,顯示專家認為此法例對香港人的人權和自由是一項迫在眉睫的的威脅。國際社會應密切注視香港政府如何運用法例進行進一步的鎮壓。」香港人權資訊中心呼籲香港政府立即認真跟進專家在函件中就《維護國家安全條例》違反人權標準的觀察和建議,並立即暫緩實施《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以免進一步侵害香港人權。
參考資料:
函件於 3 月 22 日發出,並按機制在聯合國網頁公開。函件連結:
https://spcommreports.ohchr.org/TMResultsBase/DownLoadPublicCommunicationFile?gId=28893
六位人權專家包括:
- Irene Khan: 意見和表達自由權特別報告員
- Farida Shaheed: 受教育權特別報告員
- Clement Nyaletsossi Voule: 和平集會自由權和結社自由權特別報告員
- Mary Lawlor: 人權維護者處境特別報告員
- Margaret Satterthwaite: 法官和律師獨立性特別報告員
- Ben Saul: 反恐與人權問題特別報告員
這六位人權專家為聯合國其中一個人權機制–人權理事會特別程序的人權狀況特別報告員。根據聯合國人權特別程序的機制,特別報告員可就不符國際人權法和標準的法案、法例、政策和做法,向政府發出來文(即函件)。此程序重申國家政府維護國際人權承諾的責任和義務,對可能的人權侵害提出關注,促使避免或停止人權侵害,並進行調查和補救。來文程序牢牢地根基於國際人權法,涉及包括公民、文化、經濟、政治和社會權利在內的所有人權。所有函件及收到的回覆都會以報告形式交聯合國人權理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