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ss Release

(in Chinese only) 香港人權資訊中心發表《香港人權報告2024》

香港人權資訊中心今日發表《香港人權報告2024》,報告指出在國安體制持續鞏固下,香港的人權及自由狀況持續惡化,維護人權的機制受到結構性的侵蝕。香港的人權問題不再是偶發性個案,而是香港政府透過法律、行政、科技與文化等多重工具,構建出來的一套制度性壓制架構,並正向跨境擴展。 儘管政府對外持續宣稱社會「穩定」、「復常」,報告揭示,實際上市民正面對持續的審查與白色恐怖。表面合法、但選擇性執行的行政手段——例如稅務審查、場地及發牌規管等——被用來打壓新聞自由及民間活動,而不必動用明顯武力或逮捕。這類「隱性鎮壓」不易引起國際社會即時反應,卻有效讓政府對目標群體進行騷擾及施壓,並向整體社會展示寒蟬效應。 報告重點包括以下六項趨勢: (一)國安體制進一步擴權 2024年通過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進一步賦權予行政機關,例如行政長官可隨時簽發具法律效力的國安證明書,國安委的決定更明文排除在司法覆核之外,削弱法律監督並擴大行政干預空間。 (二)司法獨立受損與法律援助收緊 法院在國安案件中角色邊緣化,律師被審查、法援審批收緊,導致公益訴訟難以推進。例如新田科技城司法覆核申請人謝世傑,於報告期內遭到騷擾,及後於2025年初被捕並退出訴訟,顯示提起公益訴訟的公民社會人士面對的壓迫。 (三)監控升級與跨境打壓擴展 政府擴建閉路電視網絡,並探討應用人工智能與人臉識別技術。針對網上言論的煽動罪檢控增加。報告亦揭示,跨境情報滲透行動已擴展至海外港人社群,務求阻止海外港人針對中國及香港作出批評及倡議。跨境打壓的威脅越來越普遍及有全球化的趨勢。 (四)行政打壓與「法律戰」成為常態 當局透過稅務審查、發牌限制、場地封鎖等方式,選擇性壓制記者、公民團體、藝術團體及社區組織,形成一套不動聲色但極具破壞性的行政打壓模式。雖形式上「合法」,實質上構成政治干預,削弱新聞自由、公民參與與結社自由。 (五)和平集會消失,公民參與遭到瓦解 報告指出,香港已連續四年無大型示威,包括五一遊行、六四悼念及七一遊行。儘管警方聲稱自2022年起未有正式拒絕任何遊行申請,報告揭示,警方實際上透過非正式渠道、預防性審查與人身風險壓力達到「無聲禁令」的效果,令申請人知難而退。 至2024年3月,逾7,300名於2019年反修例運動中被捕者仍未有定案,面對長期檢控懸置與高刑期風險,情況殘酷且違反正當程序。 (六)文化與教育自由受限,愛國教育滲透校園 政府以國安為由強化對文化與教育的審查,取消演出、下架圖書、排斥具批判意識的藝術創作。今年4月15日「國家安全教育日」重現灌輸式宣傳,正如報告所指,當局配合課程設計與教師、學生監控制度,令人憂慮學術自由與思想多元遭到全面滲透與扼殺。 建議與呼籲: 報告提出26項建議,包括: 香港人權資訊中心發言人表示: 「我們製作這份報告,是希望讓香港人權的惡化有據可查、有跡可尋。我們不願人權倒退在黑暗中悄然發生,而不被記錄、不被追究。」 「即使在壓迫之下,香港人仍展現驚人的創意與韌力,無論在本地還是海外繼續發聲、記錄與組織。我們希望這份報告不只是觀察,更是一份行動的起點。」 報告摘要:https://hkchr.org/wp-content/uploads/2025/04/Hong-Kong-Human-Rights-Report-2024-Executive-Summary-ChiEng.pdf 下載報告全文(只有英文):https://hkchr.org/wp-content/uploads/2025/04/HKCHR-HumanRightsReport2024.pdf 新聞稿全文下載:https://hkchr.org/wp-content/uploads/2025/04/HKCHR-PRESS20250424.pdf

(in Chinese only) 報告促聯合國介入香港酷刑問題,揭示國安法下人權保障的系統性危機

香港人權資訊中心於11月7日發表《香港酷刑和不人道處遇報告》,緊急呼籲國際社會,包括聯合國人權機構立即介入。報告指出自 2020 年《香港國安法》實施及2021 年進行的選舉制度變更後,民主派民意及政治代表被清剿、公民社會及言論自由被嚴重打壓,公眾無法對公權力作有效的監督,令香港本地制度內防止酷刑和不人道對待的保障措施被系統性地削弱,使不同的弱勢群體面對酷刑及不人道待遇的問題。警察濫權、審前拘留、監獄內的濫權及虐待、失效及欠缺獨立的申訴機制,令警察行動、監獄拘留及入境羈留成為酷刑及不人道對待事件的溫床。

(in Chinese only) 《立場新聞》案判決為錯誤且恥辱的司法決定

香港區域法院早前裁定《立場新聞》的註冊公司、總編輯鍾沛權及署任總編輯林紹桐「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成,並於今日(9月26日)作出判刑。鍾沛權量刑起點為監禁 23 個月,法官在考慮案件的審訊時間經歷多月,造成壓力,扣減兩個月刑期,判刑 21 個月,即鍾沛權需再服刑 9.5 個月。林紹桐量刑起點為監禁 14 個月,因其病情增加刑期減幅至 3 個月;法官指考慮林的身體狀況及之前已還押的時間後,決定林可即時獲釋。

(in Chinese only) 國安介入司法人身自由難以伸張

港大評議會案被告,張敬生申請人身保護令以提早獲釋,但遭到拒絕。當局在法庭程序中聲稱該案涉及國家安全,最終高等法院裁定懲教署合法羈押張敬生,駁回其人身保護令申請,並無須處理其保釋申請。香港人權資訊中心作出以下回應:「此案顯示,政府當局可以隨時以『國家安全』介入司法程序的規則及法律要求,約束法院的程序、決定,包括更換法官、定義涉案罪行是否涉及國家安全,以及對新法例的刑罰安排在實質上作出追溯的效果(令被囚者不獲減刑)。這種任意且不受監督的例外狀態日益普遍,不受司法挑戰,並對法院的決定產生實質影響。在這情況下,個人權利及人身自由更難在司法系統中得到保障。」

(in Chinese only) 諸啓邦案:14個月刑期反映國安法下的表達自由崩壞

今日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就首宗《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條例下的煽動罪案件作出判刑,被告諸啓邦在認罪後被重判14個月。香港人權資訊中心發言人就諸啓邦一案作出以下回應:「今次案件的檢控及定罪是完全違反《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對言論自由及表達自由的保障、濫用國家安全侵害人權。和平表達政治理念是受《公約》保障的人權,並不會危害國家安全。案中被告諸啓邦僅因穿着印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衣服、戴黃色「F.D.N.O.L」口罩,而被判監14個月,是完全荒謬及不合理,有違國際人權法。案件充分反映香港成為一個沒有言論自由的城市。」

(in Chinese Only) 煽動罪定罪影響言論自由 聯合國多年建議仍未落實

香港區域法院於8月29日裁定《立場新聞》前總編輯鍾沛權、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及《立場新聞》的註冊公司,串謀發布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成;港府發聲明支持判決。香港人權資訊中心對判決失望,重申煽動罪侵害表達、出版等自由,不符國際人權標準;是次檢控不單損害兩名被判罪的編輯的人權,同時壓縮香港言論、新聞自由空間,侵犯港人接觸資訊的自由。

香港人權資訊中心促請香港政府停止阻撓市民悼念六四事件

香港人權資訊中心於去年6月15日發表《六四事件 34 周年報告》。報告詳述香港警察於2023年六四事件周年前夕及當日曾以不同方式阻撓市民公開悼念死難者,包括威嚇組織者不要舉行悼念活動、拆除公開展示的燭光圖畫、對市民進行任意或具歧視性的拘捕、強行帶走及截停搜查。在去年6月3日至4日期間,香港警察至少將32名市民拘捕或帶走,當中包括記者和進行和平悼念活動的市民。警方於去年的行動嚴重侵犯市民的集會及表達自由,違反本地法律及國際人權法。當時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亦曾公開表達關注,促請香港政府釋放因行使和平集會及表達自由而被羈押的人,以及履行《公民權利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下的義務。

(in Chinese Only) 譴責香港政府藉「煽動意圖罪」打壓平反六四的和平訴求

香港人權資訊中心譴責香港政府昨天(5月28日)以《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條例》) 的 「煽動意圖罪」拘捕六人,包括現正還押候審,因作為支聯會副主席而被控顛覆國家政權罪的鄒幸彤。我們認為香港政府的拘捕行動是為了打壓意見領袖提出平反六四事件的訴求,以在六月四日前製造強大的寒蟬效應,杜絕香港社會出現有關悼念或要求平反六四事件的言論和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