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年5月27日
中國政府近期終於向聯合國禁止酷刑委員會提交已逾期超過五年的《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禁止酷刑公約》)第六次定期報告,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相關內容。該報告原應於2019年12月9日提交,中國當局的嚴重拖延明顯違反其作為締約國的法律義務。
香港人權資訊中心於2024年11月發表《香港酷刑和不人道處遇報告》,指出中國及香港政府嚴重逾期提交定期報告的問題,以及香港的防止酷刑及不人道待遇的人權保障機制正因《香港國安法》的影響而被系統性地削弱。我們於去年已向聯合國秘書處、 各成員國及禁止酷刑特別報告員反映有關問題,促請禁止酷刑委員會即使欠缺中國的國家報告,仍應主動審議《禁止酷刑公約》於中國及香港的實施情況。
本中心強調,《禁止酷刑公約》保障每個人免受酷刑及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對待,締約國須建立有效且獨立的申訴及調查機制。然而,香港政府在報告中完全迴避2019年反修例示威期間廣泛記錄的警察暴力及酷刑指控,並嘗試合理化警隊行為。根據媒體及法庭記錄,於2019年6月至2020年3月期間約1200名被拘留人士當中,至少100人因傷勢嚴重無法出庭,超過30名被告向法庭投訴遭受警察酷刑及不人道對待,包括頭部重創、骨折、暫時失明或失聰,更有被告指出遭受性暴力威脅、被迫在缺乏律師代表的情況下作供及審訊期間被剝奪睡眠等嚴重虐待。
本中心批評香港政府在報告中對現行警察投訴制度的描述極其空泛,並未回應國際及本地社會長期以來對投訴警察處理制度缺乏獨立性和有效性的質疑。香港高等法院早前在一宗司法覆核中已裁定現行投訴警察機制違憲,未能符合禁止酷刑及其他不人道待遇或處罰的法律標準。此外,監警會在2019年期間面對大量嚴重投訴卻無法有效調查,反映制度有明顯缺陷,港府在報告中卻刻意淡化問題,令人深切憂慮。
鑑於聯合國目前面臨審議案件積壓,正式審議預料最快需待2026年方能進行。本中心強調,中國及香港政府提交國家報告僅是履行公約義務的最低要求,國際社會務必保持高度警覺,確保審議過程能全面檢視中國及香港的酷刑及不人道對待的真實狀況。
本中心促請各國政府、國際人權組織及全球公民社會積極參與即將進行的審議,向聯合國禁止酷刑委員會提交相關資料,務求令香港的人權狀況獲得徹底及充分審視。
香港人權資訊中心發言人表示:
「中國及香港政府逾期五年才提交報告,清楚反映其對國際人權義務的輕視與逃避態度。報告內容空泛無物,迴避香港自2019年以來酷刑問題的嚴重惡化。國際社會應藉此機會透過聯合國機制向中國及香港政府施壓,要求當局正視酷刑問題,立即採取有效措施,切實保障基本人權。」
「我們呼籲各地的公民社會團體把握這個重要契機,積極參與聯合國人權機制,要求中國及香港政府公開回應酷刑及不人道對待問題,並立即採取有效措施保障基本人權。」
報告連結:
香港人權資訊中心《香港酷刑和不人道處遇報告》:
• 報告全文(英文):https://tinyurl.com/57y4aaey
• 報告撮要(中文):https://hkchr.org/wp-content/uploads/2024/11/HKCHR-TortureReportNov2024-SummaryChi.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