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 Chinese only) 港人權團體回應岑耀信法官辭任:痛心但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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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終審法院海外非常任法官岑耀信於日前請辭,並在6月10日於報章上撰文解釋其辭任原因。香港人權資訊中心發言人表示,對於堅守法治的法官因對香港的法治失望而辭職,深感痛心,但同時理解其決定,並感激其為香港的法治情況發聲。我們期望岑官的文章能引起香港及其他國家的法律界人士的警惕,成為挽救香港的司法獨立及法治環境的啟始。

香港人權資訊中心強調《國安法》、人大常委會對《國安法》的解釋,以及新訂立的《維護國家安全法》,對香港司法獨立和法治造成的破壞,不容忽視。聯合國人權專家基於國際人權標準,已多次表達對香港法庭、法官、律師獨立性及保障公平審訊權的憂慮及意見。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委員會、人權事務高級專員、法官和律師獨立性特別報告員及多位人權特別報告員,已多次就香港國家安全法例和措施對司法獨立的影響表達關注。除與岑耀信法官一致的觀察,包括人大常委會釋法實際上破壞香港司法獨立外,聯合國人權專家還指出其他問題,包括《國安法》容許國安公署對香港司法管轄的案件行使管轄權,特首和律政司可向法庭作出有約束力且不可挑戰的決定,特首並可任命和罷免審理國安相關案件的法官等。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委員會於2023年的審議結論中,表達關注《國安法》實際上中止了香港司法的獨立性。

香港人權資訊中心已多次在聯合國人權機制中表達對香港司法獨立的憂慮;聯合國人權專家亦多次鄭重向中國和香港政府提出改善建議;中心亦在23條立法公眾諮詢中,向香港政府表達對缺乏獨立性的司法機構無法充分保障人權的關注。然而,香港政府充耳不聞,一方面採取措施破壞香港司法獨立,包括尋求人大常委會釋法,推翻香港終審法院在黎智英海外律師申請案中的判決;另一方面聲稱法官獨立運作,意圖將有問題的司法判決的責任推諉於法庭。對於海外法官因對香港法治現況和前景感到失望而辭任,我們表示理解,但同時為香港法治的淪落感到難過和憤怒。

我們認為香港法官不應成為執行法律的技術官僚,配合政府以法律侵犯人權、打壓政治異見。我們促請香港法官履行其保障人權的角色,就香港的法治狀況作出諫言,並在審理案件中充分考慮國際人權法的原則,以及各項國際人權公約對香港人的保障。

而更根本的解決方案,是香港政府履行聯合國人權專家對香港人權、法治的建議,廢除《國安法》、《維安法》,重建及強化獨立的司法體系、市民平等參與的政治機制。

新聞稿全文下載:https://hkchr.org/wp-content/uploads/2024/06/HKCHR-PRESS202406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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