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名聯合國特別報告員發表聯署意見 批評香港立法規管眾籌或違反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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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五位特別報告員(special rapporteurs)於2023年7月25日發表聯署意見(communication),關注香港擬立法監管眾籌活動的計劃,並強調在國際法之下,擬議法例可能違反部份基本權利和自由。他們亦批評政府建議的眾籌申請和註冊程序可能不符合國際法規定的必要性、相稱性和非歧視性門檻。

香港人權資訊中心認為,此份聯署意見反映聯合國人權專家正關注香港政府藉法例和行政措施扼殺香港公民社會的生存空間,令其無法發揮應有的社會功能。我們敦促香港政府立即撤回這項規管眾籌活動的立法計劃,並審視及修改現行法例,令公民社會組織能有效地行使其尋求、接受和使用資源的權利。

特別報告員今次對擬議法例提出了不少憂慮及關注。他們指出,擬議法例賦予政府廣泛的酌情權,卻沒有任何明確的限制性保障措施,而且缺乏對「國家安全」等詞語的明確定義,可能會導致過於寬泛或任意的解釋或應用。

對於擬議法例要求籌款者在進行眾籌前必須先向政府提出申請,特別報告員認為這項要求可能過於繁瑣,與既定目標不相稱,亦可能會對公民空間產生不利影響。他們又指,申請程序可能會抑制社團的職能自主和運作。此外,建議的程序適用於所有在香港進行的眾籌活動而不論實際活動是否在香港進行,亦可能引起域外司法管轄權的問題。

意見續指,要求超過一定金額的眾籌活動接受審計,並強制捐款人以實名捐款,也可能會產生進一步的寒蟬效應。對於眾籌平台必須在香港設有代表的擬議要求,特別報告員亦擔心眾籌平台可能會乾脆選擇不向政府註冊,最終令市民缺少可選擇的平台。

這份聯名意見是由五位人權專家,即「反恐中注意促進與保護人權和基本自由特別報告員」、「意見和表達自由權特別報告員」、「和平集會自由權和結社自由權特別報告員」、「人權維護者處境特別報告員」和「隱私權問題特別報告員」向中國政府發出的。

香港政府於 2022 年 12 月發佈監管眾籌活動的立法建議,公眾諮詢亦已於 2023 年 3 月 20 日結束,但目前尚未公佈明確的立法時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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