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港人權團體回應岑耀信法官辭任:痛心但理解

香港終審法院海外非常任法官岑耀信於日前請辭,並在6月10日於報章上撰文解釋其辭任原因。香港人權資訊中心發言人表示,對於堅守法治的法官因對香港的法治失望而辭職,深感痛心,但同時理解其決定,並感激其為香港的法治情況發聲。我們期望岑官的文章能引起香港及其他國家的法律界人士的警惕,成為挽救香港的司法獨立及法治環境的啟始。

回應判決:國家安全凌駕公民權利 寬宏定義製造寒蟬效

民主派 2020 年組織「35+初選」,47 名組織者和參加者於 2021 年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香港法庭今日裁定,該案 16 名不認罪被告中 14 人罪成。香港人權資訊中心對此表示失望及遺憾,是次判決顯示法庭將國家安全凌駕於公民權利,包括公民參與選舉及公共事務的權利。

譴責香港政府藉「煽動意圖罪」打壓平反六四的和平訴求

香港人權資訊中心譴責香港政府昨天(5月28日)以《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條例》) 的 「煽動意圖罪」拘捕六人,包括現正還押候審,因作為支聯會副主席而被控顛覆國家政權罪的鄒幸彤。我們認為香港政府的拘捕行動是為了打壓意見領袖提出平反六四事件的訴求,以在六月四日前製造強大的寒蟬效應,杜絕香港社會出現有關悼念或要求平反六四事件的言論和活動。

聯合國人權專家發信表示《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不符國際人權標準

六位人權狀況特別報告員(下稱「專家」)向中國政府就香港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發 出函件,他們重申聯合國人權機制多次對《香港國安法》提出的意見,並根據國際人權法 和標準仔細審視條例,清楚地指出《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條例》)的人權問題,並提出 了重要建議。

香港人權資訊中心遺憾港府粗暴通過23條立法

香港人權資訊中心發言人表示:「這次立法讓人充分看到在『國安至上』的理念下,立法會在法案審議過程如何讓路及完全配合政府,沒有一位議員提出修正案;立法會亦沒有舉行公聽會去了解公眾的意見;議會甚至甘心樂意地大幅縮短或豁免法案的修正案及恢復法案二讀的預告期。縱使《條例》仍是經過立法會的三讀通過,具有法律效力,但整個過程無法令我們相信法案是由一個獨立、為市民把關的立法機關所通過。」

1月23日聯合國普遍定期審議—四國質詢何時廢除香港國安法 香港人權資訊中心同日發表《香港人權報告2023》

有系統的侵犯人權行為在香港持續發生,而司法和立法機關在內的人權保障機制失靈,這些原因都令香港的人權狀況繼續惡化。我們相信香港人仍然在抵抗威權的壓迫,並將這份信念融入日常生活之中,在壓迫的空間中尋找希望。我們期望這份報告除了見證香港的人權問題,亦是香港人抵抗威權的記錄。

香港人權資訊中心發表報告 記錄區議會選舉對平等選舉權之侵犯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公約》)第25條規定,每名公民都可以在不受歧視的情況下參與選舉。本中心認為,是次區議會選舉的不公,本身已構成對民主派及獨立參選人士的歧視,引證整個選舉是在被政權操控的情況下進行,不合理地限制了港人的選舉權及被選舉權,明顯違反了《公約》。

民主派全被拒諸門外 區選提名方法設下多重不合理門檻 違反國際人權法

適用於香港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公約》)第25條規定,每名公民都可以在不受歧視的情況下參與選舉。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在詮釋第25條的一般性意見中亦指出,政府不應通過要求候選人是政黨成員的方式來不合理地限制個人的被選舉權;如果要求參選人必須獲得某數量提名,那麼這一要求亦應該是合理的,而不應該成為參選的障礙。本中心認為,區議會提名方法的不公,本身已構成對民主派及過往從無參選人士的歧視,引證整個選舉是在被政權操控的情況下進行,不合理地限制了港人的被選舉權,明顯違反了《公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