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1月23日聯合國普遍定期審議—四國質詢何時廢除香港國安法 香港人權資訊中心同日發表《香港人權報告2023》

有系統的侵犯人權行為在香港持續發生,而司法和立法機關在內的人權保障機制失靈,這些原因都令香港的人權狀況繼續惡化。我們相信香港人仍然在抵抗威權的壓迫,並將這份信念融入日常生活之中,在壓迫的空間中尋找希望。我們期望這份報告除了見證香港的人權問題,亦是香港人抵抗威權的記錄。

香港人權資訊中心發表報告 記錄區議會選舉對平等選舉權之侵犯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公約》)第25條規定,每名公民都可以在不受歧視的情況下參與選舉。本中心認為,是次區議會選舉的不公,本身已構成對民主派及獨立參選人士的歧視,引證整個選舉是在被政權操控的情況下進行,不合理地限制了港人的選舉權及被選舉權,明顯違反了《公約》。

民主派全被拒諸門外 區選提名方法設下多重不合理門檻 違反國際人權法

適用於香港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公約》)第25條規定,每名公民都可以在不受歧視的情況下參與選舉。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在詮釋第25條的一般性意見中亦指出,政府不應通過要求候選人是政黨成員的方式來不合理地限制個人的被選舉權;如果要求參選人必須獲得某數量提名,那麼這一要求亦應該是合理的,而不應該成為參選的障礙。本中心認為,區議會提名方法的不公,本身已構成對民主派及過往從無參選人士的歧視,引證整個選舉是在被政權操控的情況下進行,不合理地限制了港人的被選舉權,明顯違反了《公約》。

香港人權資訊中心促請香港政府履行在國際人權法下的義務

香港人權資訊中心認為聯合國人權專家的聲明,反映香港政府持續濫用法律打壓人權的情況備受國際關注,近月的初選案審判情況及懸紅通緝海外民主派人士令香港的國際形象一再被破壞,並且令香港被支持法治、民主、人權的國際社會杯葛。

捍衛人權無罪 立即停止迫害 612 人道支援基金及人權維護者

「612人道支援基金的支援工作屬聯合國《人權維護者宣言》下所指的「人權維護者」,受到國際人權法所保護,政府不應對其作出威脅、報復、或藉法律進行騷擾和迫害。 」

「香港人權資訊中心促請香港政府履行《公民權利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責任,停止騷擾公民社會的成員及組織,終止對「612人道支援基金」的調查,以及撤銷所有相關被捕人士的罪名及限制。」

五名聯合國特別報告員發表聯署意見 批評香港立法規管眾籌或違反人權

香港人權資訊中心認為,此份聯署意見反映聯合國人權專家正關注香港政府藉法例和行政措施扼殺香港公民社會的生存空間,令其無法發揮應有的社會功能。我們敦促香港政府立即撤回這項規管眾籌活動的立法計劃,並審視及修改現行法例,令公民社會組織能有效地行使其尋求、接受和使用資源的權利。

聯合國工作組裁定鄒幸彤遭受任意拘留 要求港府立即放人及修改《國安法》 香港人權資訊中心對港府以藐視法庭罪阻嚇工作組表示遺憾

聯合國任意拘留問題工作組(Working Group on Arbitrary Detention)早前發表意見書 (A/HRC/WGAD/2023/30),裁定香港政府對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的長期扣留構成任意拘留(arbitrary detention)。工作組於本年5月1日發表的意見書中,要求港府立即釋放鄒幸彤、給予她獲取賠償的權利、修改《國安法》條文以避免任意拘留和保障司法獨立,以及就此個案展開全面獨立的調查並對涉事人員採取適當措施。工作組要求港府廣泛地傳播這份意見書,並需在六個月內提交落實上述要求的進度報告。香港人權資訊中心歡迎工作組的裁定。我們促請港府立即落實工作組的所有要求,並須以工作組制訂的標準覆核其他因為行使言論或集會自由而被檢控的個案,從而避免任意拘留。